●民政、团委、慈善、企业、红十字等机构组建“应急志愿响应队”, ●所有预警信息必需做到“接收有确认、响应有记录、反馈有机制”。
切实落实属地责任,实行逐日检查、定人签名、专账记录,组织专人值守“关停即执行”。

主汛期启用“分片包干”责任网格, ●卫生系统启动“灾后三日集中消杀机制”。

布置步队对安放点、食堂、垃圾堆放点开展蚊虫消杀与水源净化,设立劝返点和临时观察点。

其他点位应提前协调附近公厕、设置简易遮蔽排泄区并布置按时清运, ●各级医疗、安放点、政府机关必需成立独立电源系统存案,储蓄卫星电话、无线电台等基本联络设备, 医疗救助与卫生防疫
